Mr莫_蚺诺

余生愿陪你荒唐与共

关于《我不是药神》的一些随想

     “我不想死,我想活着。行吗?”
      老太太的声音颤抖着,眼里满是哀求的神色。
       她的身后,坐着几排和她一样的病人,有老的,少的,男的,女的,都戴着口罩。如果没有药,他们都得死。这样的念头沉重地、反复地,捶打在他的心上,拷问着他的灵魂。他落泪了。

       究竟是法大于情,还是情大于法?影片没有给我们答案。
        它也无法给我们答案。人类社会存在一日,这个问题就将一直存在着,我们无法回避它,而只能直视它。法律是理性的产物,用于约束人的行为,没有它,一个社会就没有稳定的根本。人情却是感性的,来源于人的主观直觉,区别与偏差存在于每个个体之间,而没有划分正确与错误的绝对标准。有时法律与人情相和谐,但更多时候有所分歧,甚至也有完全背离的时候。这并不奇怪,因为每个案件或多或少都含有特殊性,而又几乎不存在为其量身定制的法律,当法律付诸于实践,就注定会产生或多或少的与事实的偏离。而且,每个人的立场不同,观点也各有不同,执法造成的结果本就不可能是皆大欢喜的,何况有时所谓人情,不过是利益所趋。
       然而,纵使问题无法被彻底解决,为之做出的努力也是必要的。因为无限接近于理想,即为理想本身。
       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?如果法律沦为伤害无辜性命的工具,那么要它又有什么用呢?没有人情,法律就失去了其最重要的意义。以多数人的牺牲成全少数人的逸乐,社会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。我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以惩恶,更需要一个更为弹性的法律来保护无辜者。为此,它要更详细、更具体,又须留有一定的余地,尽可能地维持法律与人情的平衡。
       但是,人情又不可随意迁就。多数并不代表着正确,少数未必就是谬误,如果为了大多数人的声音而置少数于不顾,后果将是可怕的,那会带来一个野蛮的社会而绝非文明。最好的解决方式是,尽量地,倾听每一种声音,无论它有多么壮大还是多么微小,这样结论即便无法做到完全客观,至少也不会偏颇到哪里去。
       人情虽然属于感性的范畴,但也包含着理性的一面,作为一个力量单薄的个体,我们所能做的,不过是坚守它而已。
       影片中的警察、医药公司、病人以及药神,都不是脸谱化的角色,他们身上有光辉的一面,也有贪婪、无理的一面,有理性的一面,也有感性的一面。这些都不过是因为,他们是人,人性里有的善与恶他们都有,因此没有明确的好坏之分。人本质是物质动物,当物质匮乏到一定程度之时,他的动物性也就显现出来,有时甚至占了主宰。病人为了活命,商人为了生计,警察为了自保,利益不同造成了立场不同,进而就造成了必然的冲突。无论从谁的角度来看,确实都存在他们的难处,但问题的根源在于贫穷,而真正能解决这样大的问题的只有政府。并不是说要把此类责任全盘交给政府,而是想说,多建几个面子工程,难道比救命重要吗?那些在死亡边缘拼命挣扎着的独一无二的生命,难道与一些“伟大”的人物相比,真的就一文不值吗?
       要记住那些死亡的不是苍白的数字,而是一个又一个曾经那样鲜活的生命。他们对于自己爱的人与爱自己的人来说,可能就是世界上的唯一,或者,是整个世界。
       有人说,有钱无药,是天灾,有药无钱,则是人祸。
       想活着,有什么错?错的是金钱至上的社会现状,错的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,错的是贫穷本身。
     《我不是药神》是个有良心的电影,我希望它会是个开始,不仅是对于电影而言。我期待着未来。
       它也留下了一个问题。
       一种药物算是走出了困境,其他呢?
        这值得我们长远的关注。






(一点个人的看法 可能有不准确不成熟之处 欢迎指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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